SOPA---Stop Online Piracy Act
禁止網路盜版法案
這是最近最引人注目的法案
PIPA/SOPA等法案對我們可共享的世界有何含義呢?假若我們只從中文名稱去判斷,一定會覺得這是一件好事(Stop Online Piracy Act 禁止網路盜版法案),甚至百分百贊成而無法了解他背後巨大的涵義及影響。Clay Shirky 在 TED 辦事處發表正式的宣言並簡潔的替大家介紹 -- 呼籲大家維護我們的創造,討論,連結和共享的自由,而非只被動地消費。
Clay Shirky: "制止網上盜版法" (SOPA) 為什麼是個壞主意
( 懶得看影片的以下有文字介紹, 很長但值得一看! )
但不幸的是,其中一種小孩們喜歡繪畫的事物 是卡通人物。 他們喜歡繪畫小美人魚, 他們會畫一個藍精靈,也會畫米老鼠。 原來把小孩畫的米老鼠 印在糖板上 是違法的。 這是侵犯版權的行為。 而監控小孩生日蛋糕 是否侵犯版權 是那麼麻煩,以至於 最終導致那家學院麵包店說, "你知道嗎,我們不幹那門生意了。 假如你是業餘人士, 你不能再用那部機器了。 如果你想印塊糖板放在生日蛋糕上, 你必須使用那些預先製好的圖案 -- 只為專業人士而設的。
在國會內現有兩項條例草案。 一項叫做SOPA,而另一項是PIPA。 SOPA代表《制止網上盜版法案》。它是由參議院提出的。 PIPA是PROTECT IP的簡稱, 而它又是 "防止經濟創造力的 真正網上威脅 及知識產權的盜竊的簡稱 -- 因為命名這些東西的國會議員助理 有太多的時間了。 SOPA和PIPA的目的是 它們想做到這樣。 它們想把 遵守版權法例的成本提高到 一個水平,令人只好結束 向業餘人士提供的服務。
現在他們提出的的做法是 去識別那些 嚴重侵犯版權的網站 -- 雖然在條例草案上完全沒有指定 如何去識別這些網站 -- 然後他們想把那些網站從域名系統中刪除。 他們想把那些網站從域名系統中剔除。 現在,域名系統 是把人類懂得讀出的名字,像谷歌 (Google.com), 翻譯成機器閱讀的 那種網址 --74.125.226.212
現在的問題是這種識別一個網址 然後把它從域名系統移除的 審查模式 是行不通的。 你會想到作為一條法例這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 但國會似乎不覺得那是一回事。 它不行的原因是 你仍可在瀏覽器輸入74.125.226.212 或把它設定為可點擊的連結 而你還是可以去到谷歌的網站。 結果監控 這問題的安排 成為這條法案的真正威脅。
要去了解國會如何制定 無法達致其目的 反而會帶來不少副作用的法案, 你必須明白一點背景故事。 背景故事是: SOPA和PIPA,作為法例 主要是在20世紀才出現的 媒體機構所草擬的。 20世紀是媒體機構的黃金時代, 因為你身邊只有的就是稀缺性。 假如你製作電視節目, 它不必比所有其他製作的節目好看;它只要比另外兩個 同一時間播出的節目好 便可以了 -- 這在競爭難度上 是一個非常低的門檻。 這意謂著你只要拍出中庸的內容, 便無須花任何的力氣就可得到三份一的美國觀眾 -- 為數以千萬的用戶 只靠簡單地製作些 不太差勁的東西。 這就像得到印刷鈔票的執照 另加一桶免費的油墨。
但科技發展,就如科技一直進步。 慢慢地,到了20世紀末, 稀缺性開始受到侵蝕 -- 我並非指被數位科技侵蝕; 而我指的是模擬科技。 錄音帶、錄像機、 甚至不起眼的複印機 給我們帶來機會 令我們表現出 令媒體行業驚訝的行為。 最終發現 我們並非"沙發土豆"。 我們真正喜歡的不單是消費。 我們喜歡消費,但每一次那些新工具出現, 都令人發覺我們亦喜歡參與生產 以及我們喜歡與人分享。 這令媒體行業嚇了一跳 -- 每次都把他們嚇一跳。 Jack Valenti,美國電影協會的 首席說客, 有一次把兇猛的盒帶式錄像機比喻為 開膛手傑克 而把可憐無助的好來塢 比喻為獨自在家的婦女。 這就是他的修辭水平了。
因此媒體行業 懇求、堅持、要求 國會採取行動。 而國會真的應他們所求。 90年代初,國會通過了一條改變一切的法案。 該法案被稱為1992年 家居錄音法。 1992年家居錄音法指出 如果人們從無線電台錄下廣播 再製造混音帶送給友人, 並不算犯法。這是沒問題的。 錄音和混音 和跟友人分享是沒問題的。如果你製造大量高品質的拷貝,然後售賣, 便有問題了。 但這是錄音業務, 好,算了吧! 他們以為弄清了問題, 因為他們定出了 合法和非法複製的清晰區別。
但這並非媒體行業想要的。 他們想國會 把複製定為非法,句號。 因此當通過1992年的家居錄音法時,媒體行業放棄了 區分合法和非法複製這個念頭 因為很明顯 如果國會根據他們的框架行事, 他們實際可能增加市民的權利 去介入我們媒體的環境。 於是他們進行了B計劃。 他們花了一段時間來制訂 B計劃。
在1998年 B計劃全面面世 -- 所謂數碼千禧年版權法 (DMCA)。 它是一項複雜的法例,含有很多活動的部份。 但DMCA的主旨 是向你銷售 無法複製的數碼材料是合法的 -- 只是無法複製的數碼材料並不存在。這就像 Ed Felton 的一句名言, "像遞出 不濕的水一樣。" 數碼位元是可以複製的。這正是電腦的功能。這是普通電腦操作的副作用。
所以為了假裝 有售賣無法複製的位元的能力,DMCA亦把 強制你使用會破壞你的器材的複製功能的系統 定為合法。 每一部你帶回家的DVD放影機和遊戲機 以及電視機和電腦 -- 無論在購買時你以為會得到的東西 -- 都可被內容供應行業毀壞, 如果他們要把它定為售賣內容給你的一項條件。 為了使你不察覺, 或者不去使用 一般運算器的功能 他們也把 重設那些內容的複製性 定為非法。 DMCA標誌著 媒體工業 放棄區別 合法和非法複製的法律制度 並且,轉為簡單地 嘗試阻止複製的那一個時刻。
現在DMCA已經,而且還會繼續,帶來很多複雜的影響, 但在這一個範疇,限制共享的範疇上, 它差不多完全無效。 它不行的主要原因是 網際網絡遠比任何人想像的 更受歡迎和更有力。 混音帶、友儕之間的雜誌, 根本無法可與網際網絡 比擬。 我們身處一個世界 那裡大多數超過12歲的 美國公民 都會與他人在網上共享一些東西。 我們共享書寫的東西,我們共享影像, 我們共享音頻,我們共享影片。 有些共享的東西是我們自己製作的。 有些共享的東西是我們找到的。 有些共享的東西是 從我們找到的東西再製作出來的。 這些都令那些工業感到害怕。
所以PIPA和SOPA 是第二回合。 DMCA屬外科手術式的 -- 我們想進入你的電腦, 我們想進入你的電視機,進入你的遊戲機, 去阻止那些在售貨店裡他們告訴你 所能做得到的功能的運作。 PIPA和SOPA則是核武 他們說,我想去地球任何角落 和審查內容。 現在達成這目的的機制,像我所說的, 是要你拿掉 任何指向那些網址的人士。 你要把他們從搜索引擎拿掉, 你要把他們從網上目錄拿掉, 你要把他們從用戶名單拿掉。 由於互聯網上最大的內容生產商 並非谷歌或雅虎, 而是我們, 我們正是受到監控的對象。 由於最終 實施PIPA和SOPA 的真正威脅 是我們與其他人共享事物的能力。
所以PIPA和SOPA犯險 把歷史悠久的法律概念, 被證實有罪前是無辜的, 扭轉過來變成 -- 被證實無辜前是有罪的。 你不能共享 除非先向我們證明 你並非共享一些 我們不喜歡的東西。 突然間,要證明合法與非法的責任 肯定地落在我們身上 以及那些可能 為我們提供新功能的服務上。 即使只要一分錢的成本去監控一名用戶, 那已足以毀掉 一項擁有上億萬用戶的服務。
這就是他們心目中想要的互聯網。 想像一下隨處可見這樣一個標誌 -- 除了想像它不是叫做學院麵包店,想像它叫做YouTube 或Facebook和Twitter。 想像它叫做TED, 這些評論 在任何可接受的代價下都不可受到監控。 SOPA和PIPA真正的影響 將會與其建議的影響不同。 它們的威脅,事實上, 是舉證責任的倒罝, 在我們得到自由去創作、 去製作和共享的每一刻裡 我們突然間 覺得都被看待成小偷一樣。 那些向我們提供這些功能的人們 -- YouTube、Facebook、Twitter和TED的員工 -- 變成了經營須要監控我們 的生意, 又或者可能成為侵權的共犯。
有兩件事你可以做的 去幫我們制止此事 -- 一件簡單和一件複雜的事, 一件容易和一件困難的事, 簡單容易的事是: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 請你致電你的眾議員,致電你的參議員。 當你看到 共同簽署SOPA法案的人, 共同簽署PIPA法案的人, 你看到的是他們 從傳統的媒體工業合共收取了 數以百萬計的金錢。 你沒有數以百萬的美元, 但你可致電你的眾議員, 你可提醒他們你有投票權, 你可要求不要被當作小偷,你可建議你寧願 網際網絡不被破壞。
如果你並非美國公民, 你可聯絡你認識的美國公民並鼓勵他們做同樣的事情。 因為這看起來像是單一國家的問題, 但事實並非如此。 這些行業並不滿足於單單破壞我們的網絡。 如果要破壞它,他們會破壞所有人的。 這是容易的事。 這是簡單的事。
困難的那件事是這樣: 請充份準備,因為陸續有來。SOPA簡單地只是反轉了COICA, 那是去年提議但沒被通過的法案。 而這一切可以追溯到 DMCA未能 以技術手段禁止共享。 DMCA又可追溯到家居錄音法,那條令到這些行業害怕的法例。 因為 實際暗示有人違法 然後收集證據去證明它的整件事, 原來真的是很不方便的。 "我們並不想那樣做" 內容工業說。 其實他們希望的是不必要那樣做。 他們不想定下 合法和非法共享的法律區別。 他們只想讓共享消失。
PIPA和SOPA並非怪事,它們並非異常現象, 它們也不單是一些事件。 它們是進一步上緊這一口特別的螺絲, 而到現在為止這已持續了20年。 如果我們打倒它們,我希望我們成功, 它們還會陸續有來。 因為直至我們說服國會 處理侵犯版權的做法 應像處理Napster和YouTube侵犯版權那樣做, 就是進行在民主社會中所見 透過羅列證據 以及核對事實和評估補救措施的一次審訊。 這才是處理這個問題的適當做法。
B o n u s
Clay Shirky |
文章被常被刊登在 Business 2.0、纽约時報、華爾街日報、哈佛商業評論和WIRED。
Clay Shirky專長在當紅的實用分散式技術,如:P2P、Wireless、web服務、社交軟體及開放源碼發展。新技術促進了新型態,讓商務、科學、藝術及其他領域能以另一種方式蓬勃發展,有別於他認為是自我設限的集權與制度化架構,在他的著作與演講中,他一再強調「團體即是其自身最難纏的敵人」。客戶包括Nokia、國會圖書館及BBC,
「Shirky是少數配得上數位菁英別號的人物,他正成為多樣網路、社交軟體與技術對社會造成之影響的持恆先見預言家」。----WIRED
著有《Here Comes Everybody》。
為何要聽他演講:
為何要聽他演講:
Clay Shirky專長在當紅的實用分散式技術,如:P2P、Wireless、web服務、社交軟體及開放源碼發展。新技術促進了新型態,讓商務、科學、藝術及其他領域能以另一種方式蓬勃發展,有別於他認為是自我設限的集權與制度化架構,在他的著作與演講中,他一再強調「團體即是其自身最難纏的敵人」。客戶包括Nokia、國會圖書館及BBC,
「Shirky是少數配得上數位菁英別號的人物,他正成為多樣網路、社交軟體與技術對社會造成之影響的持恆先見預言家」。----WIRED
TED是技術(technology)娛樂(entertainment)與設計(design)的縮寫。Richard Saul Wurman於1984年發起。一開始是由這三種領域的專業人士聚集的會議,後來不僅局限於這三種,教育、藝術、商業等等話題也逐漸出現。邀請的演講者各各都是該領域最有執行力和理論性的佼佼者,他們必須在18分鐘內對自己關注的主題發表演講,在短短的時間內對聽者做最有效的傳達溝通。
因為網路上沒有繁體中文的介紹,只有簡體字版的,所以我引述自餃子的日常生活,除此之外還有「開放翻譯計劃」(Open Translation Project)也值得推薦給大家,想知道更多可以點上述的連結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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