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Analytic

顯示具有 soldier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soldier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權利與義務:志願與義務

權利與義務通常都是一體兩面,有權力就該盡義務,就像在台灣要當台灣人應盡的義務就是服兵役(民國83年,1994後出生的就不在此列),相關條文隨時都在更動,相關條文都能這樣說變就變,可想而知軍隊內務一定也是風起雲湧,所以常言道軍隊是黑的(靠關係、靠官階、靠金錢...),所言不假。

軍人算是公務員的一種,在現在這種大環境下,福利相對不差(環境就不知道了)。

去年,在馬英九總統任期內,在"總統大選前夕"宣佈了要把徵兵制改成募兵制,我要強調是"總統大選前夕",因為馬英九總統08年競選政見註明是102年實行募兵制(出處:五年後全募兵 不當兵要受軍訓 - udn部落格http://blog.udn.com/h01170812/2098105#ixzz1kX4ycoPj),而這幾年爭議不斷,宣佈的前幾天,在軍營的我還聽長官說募兵制因為預算不足不一定實行,結果隔天就上頭條了!


募兵制將於民國102年起正式停止徵兵。未來只要是民國83年1月1日之後出生役男,可免服現行1年兵役,不過在轉型募兵制的過渡期,仍得接受為期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義務兵是越來越輕鬆,相對的,志願役的工作就越來越吃重。

但是穩定、相對福利高、進入門檻低、需求高...等,也是讓很多人趨之若鶩。根據2011.12.28發布的 民國101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簡章中指出軍官缺額:1,300 員,士官缺額:1,155 員,合計:2455員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